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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饮食行为障碍是一种具有多种表现形式的喂食障碍,通常多发生于婴幼儿和童年早期。在进食充足、养育照顾良好,无器质性疾病的情况下,常有拒食和极端追求新奇的行为障碍。从临床所见,这类行为障碍多半是由于家人强迫进食导致的小儿进食行为异常,近年来并不鲜见。研究者在对35例5-6岁具有此种行为障碍的儿童实施了消退疗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临床资料
选择严格遵守治疗计划的35例5-6岁独生子女作为观察对象。女童21例,男童14例。由于娇生惯养,这些儿童从幼儿至就诊时每逢用餐均由老人或父母喂食,一旦不吃,随即强迫进食,35例均有由于强迫进食而引起逆反的行为。有半数儿童每到吃饭时便远离饭桌或躲藏起来。逼其进食则出现恶心拒食,其中有7例患儿常在饭后有反刍行为。另18例儿童在被逼进食时常哭闹,拒绝家人喂食,自食速度慢而少。全部患儿均经多个医院诊治,给予补锌、助消化药物及各种营养品等均无效果。
35例儿童均为足月顺产儿,生长发育未见异常,未患过较重的疾患,也未表现出愿意从非抚养者那里取得食物,家庭经济情况及居住环境均良好。身高、体重正常,精神好,各系统检查未见异常,没有足以解释拒食现象的器质性疾病。
1.2治疗方法
此类患儿主要是由强迫进食导致的偏离行为,故采取自然消退法。具体做法:
(1)首先对家人说明强迫进食的坏处,使家人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喂食障碍是由于强迫进食所致,以征得家人对该症的积极配合治疗,消除强迫进食行为。(2)禁止强迫进食,并告诉小儿在一定时间内上桌吃饭,如不主动上桌,家长不予理睬,不予暗示、不叫、不催、不强喂。(3)全家进食完毕后,不要问小儿是否要吃饭,要坚决地将全部饭菜撤掉,在下次饭前不再进食。(4)家中不要放置小儿可随手拿到的食物。(5)家庭所有人员以及与其交往的亲戚朋友均采取一致态度。在治疗计划实施中,任何人不得表现出有碍治疗方案的任何举动。
1.3治疗观察方法及效果
1.3.1行为障碍程度的划分
本组患儿根据食欲降低的程度分为:无、极轻、较轻、中度、较严重、严重六级,家人根据小儿近一个月来食欲情况的总体水平,评出20例起儿较严重,15名严重。
1.3.2治疗时间
对18例患儿(8例严重,10例较严重),实施持续1个月的消退治疗。对17例患儿实施ABAB设计治疗(7例重度,10例较严重),在最初10天实施消退疗法,随后10天恢复强迫进食,最后10天又进行消退疗法治疗。家长每10天总评一次,标出食欲等级,并来门诊求治指导。
2.结果
18例持续治疗者于5-7天即有初步效果,10天评定时已有患儿由较严重和严重变为中度。一个月终了时均可自动进食,等级为极轻。ABAB设计组的17例患儿10天总评时,变为中度者15例,1例由重度变为较重度,按研究计划撤销治疗并恢复强迫进食10天后,除2例仍有良好自食习惯外,余15例又恢复原来基线水平。当恢复治疗(最后10天)后自食情况又逐渐好转。最后总评时2例变中度,15例变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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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饮食行为障碍是一种具有多种表现形式的喂食障碍,通常多发生于婴幼儿和童年早期。在进食充足、养育照顾良好,无器质性疾病的情况下,常有拒食和极端追求新奇的行为障碍。从临床所见,这类行为障碍多半是由于家人强迫进食导致的小儿进食行为异常,近年来并不鲜见。研究者在对35例5-6岁具有此种行为障碍的儿童实施了消退疗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临床资料
选择严格遵守治疗计划的35例5-6岁独生子女作为观察对象。女童21例,男童14例。由于娇生惯养,这些儿童从幼儿至就诊时每逢用餐均由老人或父母喂食,一旦不吃,随即强迫进食,35例均有由于强迫进食而引起逆反的行为。有半数儿童每到吃饭时便远离饭桌或躲藏起来。逼其进食则出现恶心拒食,其中有7例患儿常在饭后有反刍行为。另18例儿童在被逼进食时常哭闹,拒绝家人喂食,自食速度慢而少。全部患儿均经多个医院诊治,给予补锌、助消化药物及各种营养品等均无效果。
35例儿童均为足月顺产儿,生长发育未见异常,未患过较重的疾患,也未表现出愿意从非抚养者那里取得食物,家庭经济情况及居住环境均良好。身高、体重正常,精神好,各系统检查未见异常,没有足以解释拒食现象的器质性疾病。
1.2治疗方法
此类患儿主要是由强迫进食导致的偏离行为,故采取自然消退法。具体做法:
(1)首先对家人说明强迫进食的坏处,使家人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喂食障碍是由于强迫进食所致,以征得家人对该症的积极配合治疗,消除强迫进食行为。(2)禁止强迫进食,并告诉小儿在一定时间内上桌吃饭,如不主动上桌,家长不予理睬,不予暗示、不叫、不催、不强喂。(3)全家进食完毕后,不要问小儿是否要吃饭,要坚决地将全部饭菜撤掉,在下次饭前不再进食。(4)家中不要放置小儿可随手拿到的食物。(5)家庭所有人员以及与其交往的亲戚朋友均采取一致态度。在治疗计划实施中,任何人不得表现出有碍治疗方案的任何举动。
1.3治疗观察方法及效果
1.3.1行为障碍程度的划分
本组患儿根据食欲降低的程度分为:无、极轻、较轻、中度、较严重、严重六级,家人根据小儿近一个月来食欲情况的总体水平,评出20例起儿较严重,15名严重。
1.3.2治疗时间
对18例患儿(8例严重,10例较严重),实施持续1个月的消退治疗。对17例患儿实施ABAB设计治疗(7例重度,10例较严重),在最初10天实施消退疗法,随后10天恢复强迫进食,最后10天又进行消退疗法治疗。家长每10天总评一次,标出食欲等级,并来门诊求治指导。
2.结果
18例持续治疗者于5-7天即有初步效果,10天评定时已有患儿由较严重和严重变为中度。一个月终了时均可自动进食,等级为极轻。ABAB设计组的17例患儿10天总评时,变为中度者15例,1例由重度变为较重度,按研究计划撤销治疗并恢复强迫进食10天后,除2例仍有良好自食习惯外,余15例又恢复原来基线水平。当恢复治疗(最后10天)后自食情况又逐渐好转。最后总评时2例变中度,15例变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