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幼儿就能够区分物体的质地好坏。
由于3-4岁的幼儿已能初步感知集合的界限及集合内的元素,所以幼儿就能将一类(集合)事物的每一个物品归在一起,形成一类。
幼儿感知“整体”与“部分”就是幼儿理解“类”和“子类”的关系,同时有助于对( )概念的理解。
能对事物的两种特征进行分类,这一目标适合于幼儿园()
分类的条件依照儿童水平和而定。
“引导幼儿积极地辨别、感知事物的特征”属于( )岁幼儿分类教育目标。
让幼儿有更多的机会按照物体的特征、用途分类,感知物体的量、形、颜色以及空间位置等特征,对于小班幼儿积累经验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也是幼儿( )的基础。
幼儿在分类过程中,初步理解类(集)与子类(子集)的关系是几岁儿童分类教育目标( )
5岁左右的幼儿,其分类活动主要是依据物体直接可感知的特性或幼儿自己的生活经验。
3-4岁幼儿对数的组成和加减运算中总数群与子群关系有了初步的理解。
5-6岁的幼儿除了能很好地完成3-4岁幼儿的各种分类要求以外,还可以按物体的简单用途和数量特征进行分类。
4-5岁幼儿开始具有简单的分类能力。
5-6岁的幼儿能对事物的一种特征进行分类。
5-6岁幼儿已能够对常见实物进行分类,如把苹果放在一起,把葡萄放在一起,而且这个阶段幼儿已能初步按物体的大小、颜色、形状和长短等进行分类。
4-5岁的幼儿能对类和子类作比较,也能很初步地理解总类与子类之间的包含关系。
幼儿随着年龄的增长,理解类包含的能力也在逐步提高。
“发现花边是有规律的”属于儿童探索学习模式的( )
儿童探索学习模式的四个层次从易到难依次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