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
优先发展
持续发展
重点发展
均衡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总则第四条规定,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