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某室内装饰工程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签订了单价合同,约定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方法调整价格;原定6月施工的项目因发包人修改设计推迟至当年12月;该项目主材为发包人确认的可调价材料,价格由每平方米300元变为每平方米350元。关于该工程工期延误责任和主材结算价格的说法,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合同规定的办法办理。
①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②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③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
④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⑤提供图纸延误;
⑥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⑦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由题干所知发包人修改设计导致工期延误,满足上述第②条,所以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同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第9.7.4条规定:执行本规范第 9.7.3 条规定时,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合同履行期用于调整的价格或单价: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或单价,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