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2020年1月份,中国公民张先生由一中方企业派往国内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每月分别支付给张先生工资4500元和8000元。按照协议,张先生向派遣单位上交1000元,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两个单位预扣预缴张先生个人所得税合计( )元。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个人分别取得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的工资收入时,支付工资各方首先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雇佣单位可以将上交派遣单位的部分扣除。两个单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合计=4500×3%+(8000-1000-5000)×3%=1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