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益性事业单位欲投资兴办合伙企业,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该单位( )
简述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对外代表企业,乙、丙不执行企业事务。企业成立后,甲为了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自行决定以企业名义将企业闲置厂房出售给张某。此后不久,甲意外去世,甲的儿子要求继承父亲在该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对此,丙同意,乙不同意。
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丙退伙。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银行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表示自己为有限合伙人,只按出资额的比例承担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称自己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问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甲以专利技术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丙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合伙协议约定,甲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企业所获利润按2∶1∶2的比例分配,亏损由甲承担。 请回答:
简述合伙企业中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合伙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