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简述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参考答案
试题解析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未依约履行出资义务的,应依法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其名称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简述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未依约履行出资义务的,应依法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其名称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