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发展特许经营的基本条件。
简述判断某种业态是否适合于发展特许经营的主要依据。
简述特许经营中,加盟主向加盟店提供的保障。
( )形式,一般是由特许人投资设备,经营铺面和经营资金则由加盟者自行解决。
在本地的特许店一般采取( )的方式。
发展特许经营业务的好处不包括( )
( )形式,即加盟者全额投资加盟店,包括店铺、设备等一切经营资源,特许人提供商号与经营管理技术。
当特许店发展到全国甚至跨国发展时往往采取( )的方式。
( )即店铺的一切经营资源都由特许人投资,然后以租赁的方式授予加盟者经营。
( )是指加盟者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在营业开始之前支付给特许人的定额费用,也称为“入门费”。
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应该考虑的基本问题不包括( )。
( )是规定特许人与加盟者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是建立特许经营体系的核心。
( )是加盟者在营业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
自世界上第一部特许经营法规从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加州诞生以来,几乎所有的特许经营法规都对特许人的行为加以严格规定,并且此类法规的核心就是“”。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提出: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 )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对于掌握特许人从业基本信息、规范特许经营市场秩序、维护特许经营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提出: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文件。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 )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