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张某,聋哑人,因犯盗窃罪被诉至某县人民法院。该县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于2017年4月6日向被告人张某送达起诉书副本和开庭通知,定于2017年4月10日开庭审理。开庭时,法院聘请了哑语翻译,虽无辩护人参加,但庭审进行顺利,被告人亦认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态度好,法院最终裁定判处被告人张某免于刑事处罚。
请指出本案审判程序存在的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试题解析
本案审判程序存在以下错误:
(1)被告人是聋哑人,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2)进行一审,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3)公检法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是聋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公检法应当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4)对案件实体问题处理应使用判决,裁定是对诉讼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