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提出的“兴绅权”的具体做法是什么?
具体做法是让当地乡绅议出该乡、该县、该府、该省的兴革事宜,然后交有司执行。中国和西方的做法不同之处就在于西人以该法治一国,而中国“非不知此法,但仅以之治一乡、治一街,未能推广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