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生育妇女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为(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①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②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③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④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