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平行文的行文规则。
选准文种:如函、周知性的通知; 可以联合行文: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 不可联合行文: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 写法:态度谦和,多用商量的口气,不能用指示性的口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