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的时间为( )。
2004年
2007年
2010年
2011年
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后,基本人权原则成为国家基本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