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实行()制度。
学徒期和熟练期
培训期和熟练期
学徒期和工作期
培训期和工作期
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以及学徒期、熟练期期满后的定级工资待遇,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