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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题干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一个项目,已知甲的投资额比乙、丙二人的投资额之和高20%,丙的投资额是丁的60%,总投资额比项目的资金需求高1/3。后来丁因故临时撤资,剩下三人的投资额之和比项目的资金需求低1/12。则乙的投资额是项目资金需求的( )

A

1/6

B

1/5

C

1/4

D

1/3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假设资金需求为12,则甲、乙、丙、丁的投资额之和为12×4/3=16,甲、乙、丙投资额之和为12×11/12= 11,故丁的投资额为16-11=5,丙的投资额为5×60%=3,甲和乙的投资额为11-3=8,又甲=(乙+丙)×(1+20%),得出甲的投资额为6,乙的投资额为2,因此乙的投资额占项目资金需求的1/6。
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