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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题干

甲、乙、丙三家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新公司,其中甲公司的出资额是乙、丙两公司出资额之和的1/3。后来甲公司决定再出资60万元,使得新公司的总资产提高了20%,此时甲公司的总出资额比乙公司的高35%,问丙公司的出资额为多少万元?( )

A

75

B

100

C

125

D

135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根据条件,“甲公司决定再出资60万元,使得新公司的总资产提高了20%”,所以新公司原有总资产为60/20%=300万元。又因为“甲公司的出资额是乙、丙两公司出资额之和的1/3”,故甲公司的原出资额占新公司原有总资产的1/4,为300×1/4=75万元,乙、丙两公司出资额之和为300-75=225万元。故甲公司前后共出资75+60=135万元,再根据“甲的总出资额比乙公司的高35%”,所以乙公司的出资额为135/(1+35%)=100万元,可推出丙公司的出资额为225-100=125万元。故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