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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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题干

某公司由甲、乙、丙三位股东出资设立,丁和戊分别被依法选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监事,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根据法律规定,下述主张能获得支持的是( )

A

银行要求作出贷款决策的丁返还贷款

B

银行要求该公司返还贷款

C

银行要求已足额缴纳出资的甲、乙、丙三股东返还贷款

D

银行要求对该公司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的戊返还贷款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银行可以要求该公司返还贷款。
故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