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可成为行政诉讼的直接审查对象的是( )
较低层次的抽象行政行为
权力机关的立法行为
具体的行政行为
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行为
法院审查的行政行为种类只限于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