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适当的部门规章有权予以改变或撤销的国家机关是( )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根据宪法、组织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有权机关改变或撤销法律、法规、规章的权限划分: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