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甲、乙、丙三人共同承担某项设计劳务,共取得报酬40000元,其中甲分得 30000元,乙分得8000元,丙分得2000元。计算甲、乙、丙三人承担该项设计劳务取得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税务处理。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规定减除费用后并分别计算纳税。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在3200~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 (1-20%) ×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额× (1- 20%)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