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某高校做讲座时对某一法条的解释,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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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学理解释,就是有关主体或人员,从法学理论的角度对法或法律规定所作的解释。
法定解释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和人员根据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权,对有关法或法律规定所作的具有法的效力的说明、解答或阐述。并不是说有权的国家机关和人员所有对法所作的解释都是法定解释,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他们在日常工作中都有对法的理解和解释的情况存在,这种解释因为不具有法的效力或不具有普遍有效性,因而不属于法定解释。
故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