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简述《原则上之说明》的内容。
参考答案
试题解析
《训政大纲提案说明书》中《原则上之说明》,有四点:
(1)军政结束转入训政,国民党必须挑起训政重任。
(2)训政要旨八个字:“以党建国,以党治国。”于建国治国之过程中,本党始终以政权之保姆自任。以党的力量,扫除革命之障碍,造成真实之统一,负起训政之全责。
(3)训政党治,“就党与政府之关系言,党必求有其完固之重心,政府必求其有适宜之组织,就权与能之关系言,党为训政之发动者,须有发动训政之全权,政府为训政之执行者,须有执行训政之全责,就党与政府二者在训政时期中与人民之关系言,则党之目的在以政权逐步授诸全国之民众,政府之目的在于逐步受国民全体直接之指挥与监督,此三者为训政时期建国制度上必须周顾之根本原则,缺一不可”。
(4)训政之目的,在于宪政之完成,而宪政必恃训政为阶梯。五权宪法是建国的制度,国民党的责任在于培植五权之基础而期其最后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