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五权宪法
孙中山的所谓“五权”,就是在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之外,再加上考试权和监察权。以“五权分立”为基本内容的宪法,叫“五权宪法”。根据“五权宪法”设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称为五院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