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上第一个宣布战争为非法的国际文件是( )
《巴黎非战公约》
《联合国宪章》
《海牙第四公约》
《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在法律上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的工具,1945年《联合国宪章》第2(4)条普遍而全面地禁止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