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西藏地区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首次提出了( )
国民平等原则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54年4月29日中国和印度两个签订的《关于中国西藏地区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的序言中首次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