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由清朝政府颁布的宪法性文件有( )
《钦定宪法大纲》
《重大信条》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天朝田亩制度》
《训政时期约法》
清朝末年,清王朝于1906年进行为期12年的预备立宪,1908年9月颁布《钦定宪法大纲》,1911年11月3日颁布《重大信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