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关系的客体是
宪法行为
国家权力
基本权利
公民
宪法关系的客体是宪法行为,包括公民的宪法权利行为和国家的宪法权力行为两种类型,也即是公民和国家等宪法主体依法行使宪法规范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