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评议笔录应当由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核对审阅,并由( )
合议庭成员签名
院长签名
审委会成员签名
法警签名
合议庭评议笔录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其中合议庭笔录的尾部应当由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核对审阅,并由合议庭成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