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制作的不起诉决定书,首部对当事人使用的规范称谓是( )
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
自诉人
被不起诉人
不起诉决定书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内容组成。首部包括标题、案号、被不起诉人的身份等基本情况、辩护人的基本精况、案由和案件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