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中等难度
企业所得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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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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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题干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此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A

甲乙在结婚后对属于甲的婚前个人房屋进行装修的增值部分

B

妻子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C

刘先生在与李女士办理了结婚登记未同居生活后购买的一辆轿车

D

丈夫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位发放的住房补贴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我们认为婚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也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对个人财产加以改良后所增加的价值部分,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婚前个人房屋进行修缮、装修、重建,该房屋的所有权仍属夫或妻一方,但因修缮、装修、重建而使该房屋增值的,该增值部分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夫妻共同所有的动产的添附等。第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退休金、失业保险金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此外还要注意:如果双方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等手续,不管当事人是否同居生活,其后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