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甲与乙于1998年8月结婚,2002年5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下列各项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割的有(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