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甲以个人名义向王某独资设立的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借期2年。不久,甲与乙登记结婚,将上述借款全部用于婚房的装修。婚后半年,甲乙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个人财产加以改良后所增加的价值部分,如夫妻双方在婚烟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进行修缮、装修、重建后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基于装修所形成的债务也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王某授资的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虽系独资企业,但其属于独立法人,所以应当由远大公司向夫妻双方甲和乙共同请求偿还相关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