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中等难度
企业所得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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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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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题干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用绳子将宋某绑在树上,对宋某进行殴打,致其轻伤。宋某醒来后连声求饶,但王某不同意,继续殴打,宋某拿出携带的水果刀将王某捅伤。关于宋某和王某的行为,认定正确的是(  )

A

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B

王某制服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来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

C

宋某成立抢劫罪的犯罪未遂,捅伤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D

宋某反抗王某的殴打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刑法第20条规定了特殊正当防卫,对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但这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即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面对不法侵害,抢过刀子,并将其推倒在地,使其失去侵害能力,是一种正当防卫。但是,在宋某失去侵害能力时,王某对宋某实施伤害的行为就属于犯罪行为,此时宋某成为被害人,有权进行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