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规定首次在师范学堂中开设“教育法令”课的时间是( )
1898年
1900年
1903年
1906年
1903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其中《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中规定,设置“教育法令”为通习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