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正式实施是在( )
1999年
2003年
2006年
2009年
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