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制定的()中规定了“共产党员犯罪,加重量刑”这一原则。
《中国土地法大纲》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中华民国民法》
抗战时期制定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规定了一项新的定罪量刑原则——共产党员犯罪,加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