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制定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规定了一项新的定罪量刑原则,该原则是( )
共产党员犯罪,加重量刑
高级干部犯罪,加重量刑
地主富农犯罪,加重量刑
党外人士犯罪,加重量刑
抗战时期制定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规定了一项新的定罪量刑原则——共产党员犯罪,加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