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之最高政权为()
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参议会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最高政权为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大会闭幕期间,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