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初步形成于()
1927年-1935年
1935年-1945年
1946年-1949年
1925年-1927年
从1927年-1935年,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初步建立其法律体系。这一阶段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