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体制,“得议决一切法律”的机构是( )
立法院
行政院
中央政治会议
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
按照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体制,中央政治会议得议决一切法律,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交国民政府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