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北洋政府设置平政院,其主要的职能是( )
军事审判
行政咨询
行政审判
立法监督
平政院为北洋政府时期设置的从事行政审判和行政监察的机关,1914年起设置。为中国历史上首次设置的具有行政审判职能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