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中负责预备立宪的专门机构是( )
资政院
修订法律馆
督办政务处
宪政编查馆
清末新政中负责预备立宪的专门机构是宪政编查馆,将“考察政治馆”改为了“宪政编查馆”,直属军事处,作为立宪专门机构,负责办理宪政,编制法律,统计政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