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党罪始设于( )
《唐律疏议》
《宋刑统》
《大明律》
《大清律例》
明律增设许多侵犯皇帝专制权力的罪名。如特设“奸党罪”,这是朱元璋在制定《大明律》时新增加的政治性罪名,目的是打击臣下“朋比结党”的行为,消除对皇权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