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为了加强皇权对司法权的控制,设立了审判复核机关,其名称是( )
登闻鼓院
登闻检院
理检院
宫中审刑院
宫中审刑院又叫审刑院,是审判复核机关,实际就是在刑部之上增设一级复审机关,向皇帝负责,是宋初加强中央集权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