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禁止士族与庶族、良民与贱民通婚,如果成婚,在法律上被称为()
不孝
不端
不道
失类
法律禁止士族与庶族通婚,良民与贱民也不得通婚。如果成婚,会被称为失类,将遭到人们的讥评,奏弹甚至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