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 浏览量:

试题题干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确立了允许以官职或爵位抵罪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称为( )

A

官当

B

八议

C

赎刑 

D

十恶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本题从选项入手,结合题干即可。

官当即官吏犯罪后,法律允许其以官职或爵位来抵罪的制度。

八议是指八类人犯罪时,依法享有减轻或免除其刑罚的特权。

赎刑是以钱财代替或抵销其刑罚。

十恶内容: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