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期开始推行的立法原则是( )
约法省刑
重刑轻罪
以刑去刑
“德主刑辅”,礼法并用
董仲舒主张的“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的思想被汉武帝采纳,并以此为核心,形成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影响了以后各朝代的法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