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干
西周时期如何进行对案件的审理?
参考答案
试题解析
(1)西周审理案件要求“两造具备”。两造即是两曹,指诉讼双方,即原告、被告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法官才开始审理案情。对质开始前,双方得盟誓。
(2)法官审理案件主要是核对双方的供词,检验物证。运用五听的方法进行审讯,听取双方的供词,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3)当遇到重大疑难案件时,要用“三刺”之法处理:听取朝廷大臣、百官及百姓的意见。
西周时期如何进行对案件的审理?
(1)西周审理案件要求“两造具备”。两造即是两曹,指诉讼双方,即原告、被告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法官才开始审理案情。对质开始前,双方得盟誓。
(2)法官审理案件主要是核对双方的供词,检验物证。运用五听的方法进行审讯,听取双方的供词,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3)当遇到重大疑难案件时,要用“三刺”之法处理:听取朝廷大臣、百官及百姓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