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中央最高司法官的称谓是( )
廷尉
士
大理
丞
夏朝中央最高司法官为“大理”,地方司法官为“士”,基层司法官为“蒙士”,他们分管着从中央到地方的司法审判工作。
廷尉,秦汉至北齐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