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法院作出判决的期限是()
案件受理后的3日内
案件受理后的5日内
选举前5日
选举日前
人民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必须在选举日之前完成,否则就失去了现实意义。